中華國小 探索書香實施辦法
一、依據
1.部頒『國民小學國語課程標準』。
2.部頒『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』七大學習領域之語文領域。
二、目的
1.鼓勵學生閱讀各類書籍,加強國語文教育,培養良好閱讀習慣,建立書香校園。
2.倡導讀書風氣,引導學生體會閱讀的樂趣,潛移默化其氣質。
三、實施對象
本校一至六年級全體在校生
四、實施辦法
1.鼓勵每班每週利用一節彈性課程,到圖書室閱讀課外書並記錄。
2.學生自行利用校外圖書資源,提昇閱讀能力。
3.學生充分運用家中書籍,輔助語文教育。
4.獎勵方式
(1)凡累積閱讀滿二十本書、四十本、六十本、八十本,並繳交閱讀紀錄單一張,經教師或家長認證者,成為本校之『小學者』,即可於學生朝會公開表揚,並頒贈獎狀一紙。
(2)凡累積閱讀滿一百本書,並繳交閱讀紀錄單一張,經教師或家長認證者,成為本校之『小學士』,即可於學生朝會公開表揚,並頒贈獎狀一紙與獎品一份。
(3)凡累積閱讀滿二百本書,並繳交閱讀紀錄單一張,經教師或家長認證者,成為本校之『小碩士』,即可於學生朝會公開表揚,並頒贈獎狀一紙與獎品一份。
(4)凡累積閱讀滿三百本書,並繳交閱讀紀錄單一張,經教師或家長認證者,成為本校之『小博士』,即可於學生朝會公開表揚,並頒贈獎狀一紙與獎品一份,並與校長合照。
(5)獎勵時間:每月月底朝會公開頒獎表揚。
五、經費:由學生活動費項下提撥。
六、本計畫呈請校長核准後公布實施,修正亦同。